購買X亞迪新能源車遲遲不能提車,我能退車嗎?
上海市民陸先生今年1月在X亞迪上海某4s店預訂了一輛混動車型,等待4個月遲遲不能提車,得不到無法交車原因的解釋和確切交車時間的回復。而上海另一位劉女士稱,她去年9月在X亞迪上海某4s店預訂了一輛新能源車,當時銷售也承諾3個月內提車。但是3個月后,仍未能提車。系統內一直沒有車架號,有了車架號材可以去申請新能源車額度,后來一直等到7月份才系統內才出現了劉女士預訂車輛的車架號。
近期,筆者律師也收到了陸續此類的消費者維權的咨詢。咨詢律師已經交了定金,能不能退車,及如何進行維權。承諾3個月,卻往往半年也無法提車,讓不少消費者稱有被欺騙的感覺。那么購買汽車后,或者交了定金后究竟能不能退車呢?
對此,筆者律師解答:“當4S店承諾的時間未做到,合同違約時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車。已經支付定金的可以主張雙倍返還。在我們處理的絕大多數汽車類的糾紛中,多數是與4S店在銷售時的承諾未做到有關。解決關鍵還是證據。如果消費者證據充分,經律師整理委托人證據,發律師函,非訴協商后,雙方多數能達到協商處理。個別案件,雙方有爭議的,會另行走法律訴訟程序解決。同時,《民法典》中規定: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,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,應當雙倍返還定金。即如果4S店因為自身因素導致消費者無法提車,或者無法按約定時間提車,那么消費者是有權要求解除合同的,并且4S店需要給消費者賠付雙倍的定金。“
另根據《家用汽車產品修理、更換、退貨責任規定》,滿足以下6種情形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:
(一)、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(以先到者為準),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、制動系統失效、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,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,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。
(二)、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,發生下列情況之一,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,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:
1、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,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;
2、發動機、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后,或者發動機、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,累計更換2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發動機、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;
3、轉向系統、制動系統、懸架系統、前/后橋、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,累計更換2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;
(三)、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,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,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,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、購車發票,由銷售者負責更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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